許多用人單位規定,員工入職不滿一年的話,工作服費用要從員工工資中扣除。許多朋友看到同行都這么做,于是自己公司也有樣學樣,殊不知這已經觸犯的勞動法。下面就讓我們說說,工作不滿1年工作服要收費合理嗎?
需要清楚,當時是否必須要工作服,是員工自己要求的,還是公司要求的。如果是自己申請的,那也沒什么好說的。
工作過程中必須使用工作服的,工作服屬于必要的工作條件,單位必須免費提供。如果工作服不是必須的,而是為了公司的精神面貌和企業文化,這種情況下,受益于工作服的也是公司,公司要承擔相應的費用。
《勞動合同法》第九條規定,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,不得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。
因此,收取工服、服裝或工服錢違反了這一規定。勞動者一旦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,必須責令退還收取的費用,并處以每人500-2000元的罰款。勞動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,就判了勝訴,裁決的依據就是這一條。
以上就是關于,不滿一年工作服扣錢合法性的相關問題,希望對您有所幫助。五洲之星長期從事企業工作服的定制業務,品類齊全、經驗豐富。如果您單位最近有這方面的需要,歡迎來電咨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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